喜欢TICFF为孩子们精挑细选的影片吗?
本届突破往例,推出「台湾国际儿童影展公播服务」
精选19部寓教于乐、引人入胜、适合儿童观看的长片作品
欢迎全台儿童教育相关团体踊跃申请!活动内容
- 只要希望和孩子一起公开观赏影片(15人以上),并完成规划播映场地与执行方式,皆可提出免费播映影片之申请。
- 每次活动以播映一部长片为限。每月核定之播映场次以60场以下为原则。若欲办理10场以上的活动,请联系ticff.public@gmail.com信箱,索取大宗报名资料。
- 播映活动须于2024年9月至2027年7月之间择期举行。
- 本服务以亲子共赏、寓教于乐、丰富孩子的影像经验为原则,须以非营利方式进行,商业性映演不在本服务范围之内。
申请资格与执行方式
- 资格不限,欢迎机关团体、各级学校、非营利机构及公司行号等申请本服务,惟须以「公共电视台湾国际儿童影展」之名义举办本活动,将「公共电视」与「台湾国际儿童影展」列为合办单位。
- 申请经核准后,由台湾国际儿童影展主办单位无偿提供所申请影片之播映线上下载连结。影展团队将以Webgate平台传送影片,并将于播映日10天前生效。影片画面将含有各单位特制浮水印,请勿裁切画面或将影片档案外流。影片连结仅限当次实体活动使用,不包含线上播映,且其他所有播映活动之衍生费用,需由申请单位自行负担。
- 每场活动预计参与人数须达15人以上。若有任何特殊需求,请与影展方联系。
- 台湾国际儿童影展主办单位保留是否核准进行、以及随时调整本活动实施办法之权利。
申请流程
- 申请单位须于播映活动至少四周前提交「公播服务申请单」,影展团队收到申请后将与申请团队联系确认。活动结束后,申请单位须依照规定,缴交播映活动回馈报告。
- 本服务开放申请期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6月15日止。
影片使用与播映活动条款
■ 播映活动
- 申请单位须确保影片仅用于申请表所注明之非营利或教育用途,活动须于2024年9月至2027年7月底之间择期举办,每场次以播映一部片为限。
- 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使用或转售行为,申请单位不得对影片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转录、编辑或再发行行为。影片放映期间,应禁止参与者进行拍照、录音、录影及任何翻摄行为。
- 影片播映仅限于申请时所述之场地使用,未经许可不得任意变更播映场地。申请单位应确保观影环境安全,如发生任何因安全疏忽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由申请单位全权负责。
- 影片播映须按申请之日期与时间进行,若超过申请时间未播映,需重新进行申请。如需取消或变更活动,请于七天前通知影展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播映计画,请与影展方联系讨论调整方式。
- 播映活动观影人数应尽可能接近申请表所填报的预计人数,并于「播映活动回馈报告」中回报实际参与人数。
- 播映影片时需确保影展 LOGO、片头、片尾、浮水印等内容完整呈现,不得隐藏或遮蔽。
- 申请单位须遵守所有使用条款,若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引发任何法律责任,申请单位须自行承担。
■ 活动前宣传使用指引
播映活动相关宣传必须使用台湾国际儿童影展所提供之宣传模板,并填入相关活动资讯。
活动回馈报告及活动照片
申请单位需于活动结束后七天内提供「播映活动回馈报告」并附上活动纪录照片三张(含至少一张团体合照),若未能提供,则不得提出新的活动办理申请。上传活动照片,即视为同意授权影展方于未来活动宣传及后续作业中使用。
其他
- 影展方蒐集个人资料包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字号、地址、电话等相关资讯,将仅限使用于本活动与相关服务使用,并会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之规定,妥善保护您的个人资讯。
- 申请单位须遵守资讯安全,严禁活动报名者个人资料外洩。
- 申请单位同意接收台湾国际儿童影展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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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任何问题,欢迎联系ticff.public@gmail.com信箱